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企会协作协同创新计划”的通知

作者:孙超 时间:2022-05-1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教师:

近日,无锡市科协发布了《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企会协作协同创新计划”的通知》(锡科协学字〔2022〕35 号),启动2022年“企会协作协同创新计划”项目(以下简称“企会协作”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协作内容

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实际需求,可参照下列内容,确定协作内容:

1.开展企事业单位科技咨询(科技咨询服务);

2.协助企事业单位吸收转化先进技术(技术转移服务);

3.帮助企事业单位解决在技术创新活动中遇到的难题和障碍(技术研发服务);

4.帮助企事业单位引进重大新技术项目或生产线(技术引进服务);

5.促进企事业单位人才交流和人才培养(技术培训服务);

6.帮助企事业单位提升管理服务能力(技术管理服务);

7.其他服务。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市科协所属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市级学会”)、高校科协、市县区科协所属县区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县区学会”),鼓励申报单位成立科技服务分队开展协作服务,队伍规模5人以上,由一定数量具备高级职称专家;协作单位是服务需求方,一般是指本地相关企事业单位;优先支持已入驻“科创中国”线上平台(https://www.kczg.org.cn/)的申报单位、协作单位申报项目;

2.申报单位与协作单位要以“企会协作”项目实施为抓手,共同制订创新目标和工作规划,明确工作思路、进度安排、资金使用及指标考核等;

3.完成时间:2022年11月底;

4.申报形式:申报单位登录无锡市科协官网,在无锡高端学术互动交流平台(xueshu.wuxikx.org.cn)上进行申报,申报时间:4月20日——5月24日。市级学会、高校科协直接在网上申报。

5.申报材料及要求:按要求网络申报“企会协作协同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表,纸质盖章版材料2份,上报市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

三、项目评审

1.项目初评:市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对所有申报内容进行初审;

2.专家评审:市科协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拟立项支持项目,并将评审结果提交市科协党组研究审定;

3.社会公示:评审结果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给予每个项目1万元经费支持。

四、项目管理与验收

1.申报单位要将项目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强化项目落实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指定专人负责,跟踪项目进展,注重取得实效;

2.市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将实时跟踪项目进展,掌握了解项目实施情况,提供必要的服务,并于7-8 月进行项目实施情况中期检查;

3.项目完成后,申报单位和协作单位双方要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填写《2022年“企会协作协同创新计划”项目完成情况表》,需重点反映立项以来开展的工作,预期成效完成情况及下一步推进计划等,同时将电子版与纸质盖章版一份上报市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

4.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无特殊原因,项目不得中止或延期执行。因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延期的,应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五、材料提交

纸质盖章版材料2份提交科技处,电子版发至邮箱kjc@cwxu.edu.cn,截止2022年5月2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老师,80560083


科技处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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