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教师:
近日,省科技厅发布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中国长三角(江苏)—新加坡产业创新合作计划首轮合作项目联合征集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109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领域及基本条件
(一)技术领域
原则上不限,如生命科学、信息通信、绿色低碳技术、新材料、先进制造等。
(二)基本条件
1.在江苏和新加坡各有一家企业作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且两者无关联关系。根据项目需要,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企业等机构可参与项目合作。
2.项目应聚焦于开发具有国内和/或全球市场商业化前景的新产品、服务或工艺。
3.双方合作应为项目带来明显的优势和新的价值。
4.项目应体现双方合作伙伴技术贡献的平衡,每个合作伙伴的贡献不应超过项目总量的70%(按人月数计)。
5.项目合作伙伴应提前就知识产权归属和产品、服务或工艺的商业化计划达成一致。
同时请见《中国长三角(江苏)—新加坡产业创新合作计划首轮合作项目联合征集指南》(附件1)。
二、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通知。
请各二级学院及相关教师积极对接意向申报项目的企业,寻找合作项目参与的机会。
科技处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