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教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践行《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扎实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紧密围绕《“十四五”中国气象局应对气候变化发展规划》,持续提升气候变化科技支撑与决策服务能力,按照中国气象局关于气候变化专题项目工作部署,根据《中国气象局气候变化专题项目组织实施细则(暂行)》,在首批气候变化专题项目指南基础上,现将2024年度新增项目指南予以发布(详见附件1),请按照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根据2024年度新增项目指南申报,项目执行期原则不超过2年,平均支持经费20万元。
2.为推动加强跨行业、跨领域科技创新融合,拓展气候变化领域政策研究深度与广度,鼓励部门内外单位联合申报。
3.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
4.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申报项目须经科技处审核把关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资质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在相关领域学术造诣高、国际视野宽、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申报方式和评审流程
1.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3),申报书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立项的依据。
2.项目负责人将签署好的科研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电子版、填写并签署好的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3)电子版以及填写好的推荐申报项目清单(格式见附件4)电子版提交给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科研秘书于2023年10月26日前将院内教师的申报材料(附件2、3、4)电子版打包发至科技处邮箱kjc@cwxu.edu.cn。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公章由科技处统一申请流程并加盖。逾期不予受理。
3.项目申报截止后,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按照本通知要求受理申报,进行形式审查后,采用专家评审方式择优遴选。
4.重要提示:申报材料中“申报单位”为“无锡学院”,“主管部门”为“无锡学院科技处(社科处)”。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科技司气候变化处 段海来 余建锐
电 话:010-68407110、010-68406732
邮 箱:qhbhc@cma.gov.cn
科技处联系人:王玥;电话:0510-80560083;地址:行政楼516室;电子邮箱:kjc@cwxu.edu.cn
科技处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