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健全科研经费全流程管理机制,规范科研经费使用行为,有效防范科研经费运行风险,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学校近期重点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科研经费领域自查自纠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本次自查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以来所有已立项的纵向、横向、成果转化项目,包含未结题项目。
二、自查重点内容
1.预算编制科学性与执行规范性:是否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科研经费预算。是否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经费支出,有无超预算、无预算支出,或擅自调整预算科目(如将设备费挪用于劳务费、材料费超范围支出等)的情况。
2.支出真实性相关性合规性:是否编造虚假项目或虚假合同;测试化验加工费、材料费支出是否有真实业务支撑;有无虚列人员虚报冒领科研劳务费与学生助研津贴、超标准发放或转付劳务费;经费支出是否与科研项目研究内容直接相关,有无列支与项目无关的费用;外协业务是否按照要求规范执行,外协学院是否具备相应资质与履约能力;是否存在其它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行为。
3.票据与凭证管理:经费支出票据是否真实、合法、有效,有无使用虚假发票、过期票据;报销票凭证是否齐全,与票据内容是否一致。
4.管理监督机制健全性与执行有效性: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流程是否完善、责任是否明确;是否建立事前审批、事中管控、事后监督的全流程管理机制;是否存在审批把关不严、审核流于形式、监管缺位等问题;是否定期开展经费使用自查、内部审计与风险预警;对违规行为是否做到及时发现、严肃纠正、追责问责,确保监督有力、管控到位、长效常治。
三、工作要求
1.强化警示教育。各学院要结合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中的典型违规案例,通过专题宣讲、案例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全覆盖警示教育,筑牢科研人员合规意识防线。
2.全面项目自查。各学院2021年以来立项的所有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以及成果转化项目的负责人进行科研经费领域突出问题自查自纠专项工作,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对照自查重点,逐项核查经费使用情况,如实填写《无锡学院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10月15日前完成,纸质版由各学院留存备查,电子版交科学技术处)。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短期难以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3.汇总复查上报。各学院应认真对自查结果进行复查,汇总填写《科研经费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汇总表》,系统梳理本学院在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和不足之处,形成总结报告统一报送科学技术处(10月26日前完成)。
四、其他要求
1.压实主体责任。各学院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开展自查;项目负责人需对自查结果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瞒报漏报。
2.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经费报销、外拨经费等高频风险点,深入排查问题根源,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对短期难以整改的,要制定阶段性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节点。
3.完善长效机制。各学院以此次自查为契机,完善本学院科研经费内部管理制度,组织教职工认真开展政策学习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全院人员依法依规管理使用科研经费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4.严肃纪律要求。对自查中刻意隐瞒问题、整改不力,或后续学院及上级主管学院复核发现存在严重违规问题的学院及个人,将严格对照国家及学院现行的科研诚信、经费监管相关管理规定,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联系人:谭老师
电话:0510-80560083
科学技术处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