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关于开展2026年省、市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6-22 点击数:


各二级院部及相关教师,

为进一步发挥科协组织优势,加大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力度,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对象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无锡市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市科协组织开展2026年省、市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6年省、市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由省科协、省级学会、市科协和市级学会实施。托举培养周期为2年,主要开展资金资助、学术赋能、国情研修、企业参访、成果对接推广等托举服务。

第一类:省级学会遴选541名,由103个省级学会给予每人经费资助2-5万元。建设领域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的通知另行发布。

第二类:市科协遴选42名,其中,省科协经费资助2人,每人3万元;市科协经费资助40人,每人2万元;市科协和市级学会、市属国企科协共同培育。

第三类:市级学会和市属国企科协遴选25名,由9家市级学会和1家市属国企科协给予每人经费资助1-2万元,市科协和市级学会、市属国企科协共同培育。(具体详见附件1)

第一、二类只能选其中一类进行申报,申报人中是相关市级学会会员、市属国企职工的,可以同时申报第三类。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良的学风、学术道德。

2.具有较好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创潜质。科学研究类申报人应在高水平论文、基础研究课题、应用研究课题、学术专著、专利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工程技术类申报人应在应用研究课题、成果转化、标准制定、咨询报告、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  

3.申报第一类的应当是相关省级学会的会员;申报第二类的应当是在锡工作的科技工作者;申报第三类的应当是相关市级学会的会员或市属国企的职工。  

4.具有中国国籍,年龄不超过35岁(1991年1月 1日及以后出生)。

5.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往届入选者,已入选国家或省级重点人才培养工程(计划)并获得资金资助的,一般不再申报。

三、实施程序

(一)组织申报

第一、二类申报,自行登录系统注册,选择申报类型和渠道,填写《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详见附件2)。

第二类申报,须同时填写个人拟于培养期结束前完成的科研课题或转化项目情况表(详见附件4)。

第三类申报,填写《无锡市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申报表》(详见附件3)。

(二)形式审查

相关省级学会和市科协依据遴选条件,分别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定有效申报人。第三类申报,有效申报人数量原则上要达到资助名额的2.5倍以上,形式审查由市科协实施。

(三)组织评审

相关省级学会和市科协依据托举工程实施办法,制定评审方案,开展评审,经会议研究、面向社会公示(7日)后,形成拟资助人选名单报省科协审核。

第三类申报,相关市级学会和市属国企科协,依据托举工程实施办法,开展评审,经会议研究,形成拟资助人选。

(四)发布名单

第一、二类申报,省科协审核通过后,面向社会统一公示、发布资助对象名单,颁发入选证书,签订资助合同,并于本年度内拨付资助经费。

第三类申报,市科协审核通过后,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发布,颁发入选证书,签订资助合同。托举对象凭所在单位开具的票据向相关学会申请拨付资助经费。

四、相关要求

1.坚持原则,科学组织。资助对象的评选坚持重条件质量、看发展潜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各相关市级学会、市属国企科协应成立评审小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拟资助对象。

2.统筹谋划,扩大覆盖面。资助对象的评选应扩大影响和范围,同一单位的人数不能过于集中;要向长期在科研与生产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向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3.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 号)要求,申报人须签署科研诚信声明,个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录;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申报材料客观、准确、完整,不涉及国家秘密,如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诚信档案,并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4.落实审核把关责任。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学术成果真实性、科研诚信、作风学风和材料不涉密等情况进行把关,集体研究后进行公示,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相关市级学会和市属国企科协要对申报人的理论水平、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及科学道德等方面情况有确切的了解,并对材料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把关。

5.严守廉政风险防控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要求,坚决把好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关口。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获得资助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撤销资助资格,追回全部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按规定进行处理。  

五、材料报送

(一)申报人

1.第一、二类申报,应于2026年6月20日至2026年7月10日期间完成。登录系统http://www.jskx.org.cn/2026qntj,自行注册,选择申报类型和渠道,在线填报《申报表》(无需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申报过程中,须另外上传以下材料:①下载打印《申报表》的签字盖章页,经本人签字、同行专家评议签字、所在单位盖章后,扫描成Pdf非图片格式文件进行上传。②上传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盖章版)。其他附件材料应传尽传。

2.第二类申报,在做好系统填报的同时,需额外提交《科研课题或转化项目情况表》(附件4),电子版请于2026年7月5日前发送至邮箱(主题命名:学院+青托第二类申报),由科技处统一汇总后报送市科协。

3.第三类申报,于2026年7月5日前将《申报表》(附件3)的Word版、Pdf非图片格式签字盖章版、《保密审查证明》和其他附件材料(附件材料限12页以内)发送至邮箱(主题命名:学院+青托第三类申报),由科技处统一汇总后报送至市科协。

4.申报材料是形式(信用)审查、评审的依据,最终确认提交后不能更改。

5.以上三类申报需要用印使用的,以学院为单位由科研秘书统一发至邮箱,材料按姓名申报类目区分

(二)联系人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方式:0510-80560183

邮箱:870041@cwxu.edu.cn

办公地点:行政楼518室


附件:1.2026年省、市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归口组织单位名单及资助名额

2.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申报表

3.无锡市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申报表

4.科研课题或转化项目情况表

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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