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专项)课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6-05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教师:

为持续推动综合考核优化、简化、深化、数字化,更好发挥考核引领保障作用,省委考核办、省教育厅、省社科联组织开展2026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专项)课题研究。现将课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1.申报对象。课题负责人为1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须为考核实务工作者,或者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家学者。课题组成员中须有从事考核实务的工作者。优先支持考核工作部门和理论研究部门协同开展研究。

2.申报形式。以课题组的形式申报。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重复申报。

3.申报选题。可从选题指南(见附件1)中选择申报题目,也可参照选题指南自拟题目,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研究内容要紧密结合江苏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工作,具有较强现实针对性和较高决策参考价值,能形成可操作、可落地的研究成果,预期成果无转化价值的课题不予立项。

4.申报时间。6月5日至6月10日。

5.申报材料。填写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专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意识形态责任承诺书、无锡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意识形态审核备案表(PDF扫描件,签字盖章完整),电子稿发送至科技处邮箱,申请书打印纸质稿一式三份,于6月10日前报送科技处。

二、立项管理

1.课题立项。申报课题经专家评审,报省委考核办、省教育厅党组、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同意后立项,在江苏社科网(www.js-skl.org.cn)进行公示。

2.项目管理。课题管理执行《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专项)课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省社科联具体负责课题立项后的研究管理,建立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管理责任制。申报单位要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立项课题给予支持。

3.中期评估。省委考核办、省教育厅、省社科联对立项课题适时实行中期评估。

三、课题结项

1.成果形式。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在省委省政府及省级相关部门重要决策内刊、中文核心期刊、党报党刊等刊登报告核心观点的,作为课题成果结项鉴定的重要参考。

2.完成时间。9月10日前提交结项材料。结项材料包括《鉴定结项审批书》(在江苏社科网下载中心下载)、研究报告各一式三份。

3.成果评审。研究成果经专家评审,报省委考核办、省教育厅党组、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并进行网上公示后,给予结项。对研究质量高、具备较强转化应用价值的优秀课题予以通报。

4.成果应用。省委考核办会同省教育厅、省社科联共同汇编结项成果,组织研究成果交流和推介转化。

四、课题经费

2026年度课题立项数量原则上不超过40项,其中重点项目10项,每项资助2万元,一般课题30项,每项资助0.8万元。具体立项数量根据实际申报和评审情况确定。课题经费在立项后、中期评估通过后分两次划拨,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首次分别拨付1万元、0.4万元。结项评审同步评选优秀成果若干并予以奖励。申请人应按照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合理使用课题经费。

科技处联系人:江晓菲;电话:0510-80560201;地址:行政楼512室;电子邮箱:kjc@cwxu.edu.cn

科技处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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