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研成果综合贡献评价核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教师:
现开展2025年度科研成果综合贡献评价核对工作,本年度科研成果核对工作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完成,相关事项如下:
1.所有科研成果必须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未通过的补正材料后重新提交,12月26日(周五)前完成。
2.如有对科研成果积分进行分配的,根据2025年专任教师岗位工作量考核规定执行。12月31日前按学院汇总提交积分分配明细情况,具体操作规程如下:
(1)统一按照科研成果积分分配明细表(示例)样式。
(2)成果名称与录入科研系统中的成果名称必须一致,横向项目写“横向项目到账经费”即可。
(3)纸质版全体人员签字、电子版各学院汇总一张表提交科研管理部门审核。
(4)涉及到科研团队内部统筹积分分配的必须由团队负责人签批意见。
3.因未见刊或下证等暂时无法检索证明的科研成果可在2026年1月4日前录入系统审核通过后同时完成积分分配。
4.2025年度平台基地类集体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单独核算分配,届时直接发放绩效。
5.学院提交简要工作开展情况(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并落款盖章,随签字材料提交。
6.根据人事工作会议安排,教学科研积分冲抵及个性化工作量标准考核在二级学院完成,科研管理部门按照指导性工作量标准进行科研考核。考核工作完成后相关科研成果积分明细下发至各学院。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前督促落实,统筹好年底科研成果核算、科研考核、绩效二次分配相关工作。
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