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研诚信自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2-26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按照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转发《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科办督【2025】5号)》要求,为切实维护我校科研诚信,规范教师学术行为,优化我校科研环境,预防和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现针对我校教师2024年发表的科研论文开展学术诚信自查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和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本着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的态度,按照以下标准对本单位科研成果进行自查:

1.是否存在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科研成果等情况;

2.是否通过购买、代写、代投等方式取得科研成果,伪造或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

3.科研成果中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4.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对科研成果作出实质性学术贡献,是否存在挂名现象;

5.是否提供虚假的学术成果、伪造证书或其他证明学术能力的材料;

6.是否违反学校科研经费管理规定,截留、私分、套取、转移、挪用、贪污科研经费,牟取私利;

7.是否违反科研伦理规范;

8.是否存在其他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与表现。

请各二级学院和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填写《2024年无锡学院科研论文自查统计汇总表》(附件1),于2025年2月27日之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科技处516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扫描版(pdf)至邮箱kjc@cwxu.edu.cn

联系人:袁杰,联系电话:0510-80560083。

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

2025年2月25日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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