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教师:
根据无锡市科学技术协会下发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无锡市“创新争先科技典型”选树工作的通知》(锡科协发〔2024〕8号)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进一步增强科技工作者的事业成就感、精神获得感、组织归属感、政治认同感,在全社会营造崇尚科学、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风尚,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科协、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国资委共同开展2024年度无锡市“创新争先科技典型”选树工作,遴选一批全市最高水平科技工作者和团队。现将选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类别和名额
选树“创新争先科技典型”:科研团队5个,科技人物10名,科技之星50名。推荐渠道包括:市级部门推荐、市(县)区推荐、学术团体推荐、驻锡高校院所推荐。我校科协可分别推荐候选团队1个、科技人物候选人1名、科技之星候选人2名(其中1名应为40周岁以下)。
二、选树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廉洁,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科技工作者或团队应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在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紧跟世界科技发展大势,对标一流水平,提出或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科学理论,开辟新方向、探索新路径,取得原创性科学发现,作出较大贡献。
(2)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较大贡献。通过技术创新与集成,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形成新技术、新标准、新产业和规模化应用示范等,对产业发展作出实际贡献,已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具有潜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基于科技产品和服务创新开展创业活动,具有显著的开拓性和原创性,科技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处于领先地位;长期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具有高超的技艺技能。
(3)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要贡献。围绕大国重器、装备制造、国防科工、“深空、深海、深蓝”等重大工程领域和无锡“465”现代产业集群,引领完成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为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国家安全挑战取得新成果,作出新贡献。
(4)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重要贡献,突破一批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设备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在新兴生物技术的临床应用,在医疗救治、生物与新医药研发、中医药、检测设备和疫苗研发、生物育种、食品安全等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
(5)社会服务。为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乡村振兴作出重要贡献。开展科学普及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产生显著社会效益;开展决策咨询,政策建议对促进发展和有关问题的解决产生显著成效或得到有关部门重视、批示,推动形成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促进开放合作,推动高水平国际民间科技人文交流与合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关注国际组织任职的科技专家;以科技服务乡村振兴,发挥科协“四长”作用,服务基层卫生健康、农技推广、科技教育、产业发展等作出突出成绩,有典型学习宣传事迹。
上述工作应当主要在无锡市内完成。
3.科技人物、科技之星的候选人应为中国籍,原则上应在职,其中,科技之星的候选人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科研团队成员70%以上应为中国籍,其中团队负责人必须为中国籍。
4.个人不得同时作为科技人物(之星)和团队负责人被推荐。科技人物候选人中,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可同时作为科技之星候选人参加选树。2018、2020、2022年度选树的“十大创新争先科技人物”不再重复推荐,“十大创新争先科技人物”提名人选和“百名科技之星”可参加本次创新争先科技人物的推荐。
三、推荐工作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在科研生产一线爱国奉献、政治表现好、成就突出、贡献卓著、在学科和产业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团队推荐出来。
2.各推荐渠道应充分发挥优势,扩大人才发现和举荐视野,注重推荐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和推动“465”现代产业集群创新发展,并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才;注重推荐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重点学科、优势学科、新兴学科方面的科技人才。
3.材料要真实、准确、规范。创新价值、能力、贡献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避免面面俱到、空话套话,相关内容作为评价的重要参考。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候选人提供总计不超过5项代表性成果,不要求填报重要人才计划、论文影响因子等内容。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等是评价的重要参考,应与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中的有关内容对应,不应简单罗列。
4.各推荐渠道和候选人、团队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明确区分个人、团队和单位在科技成果产出中的贡献。对于申报材料存在夸大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示范效果和经济效益,署名及完成人排序与实际情况不符,未经协商一致单独申报多机构合作的成果等情况,经查实,将按程序取消选树资格。
5.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应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等程序形成拟推荐对象并公示。各推荐渠道要对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工作规范性和相关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把关,通过相关民主程序产生推荐对象并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书面、实名投诉,应及时处理,并明确提出是否继续推荐的意见。
6.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原则上候选人不推荐副处级或者相当于副处级(含)以上的个人,候选团队不提名党委、政府部门。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常年坚持在教学、科研一线并作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以按科研人员推荐。
7.推荐人选或团队负责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在各渠道推荐人选汇总后,由市科协统一函询公安、信用管理等部门的意见。推荐人选或团队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征求意见工作由推荐渠道统一组织,不得由推荐对象个人或团队办理。
8.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四、激励方式
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科协、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联合印发通知,并为入选的个人和团队颁发证书。
入选的科研团队、科技人物、科技之星作为全国(省)创新争先奖、青年科技奖等科技人才奖项的推荐候选对象。
五、校内初评
二级学院根据选树条件可分别推荐候选团队1个、科技人物候选人1名、科技之星候选人2名(其中1名应为40周岁以下)。团队或个人推荐表以及推荐汇总表请于2024年4月1日(周一)前由二级学院统一报送科技处(纸质版一式一份,word版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科技处组织评审确认我校正式推荐人选。
科技处联系人:曲平;电话:0510-80560201;地址:行政楼523室;电子邮箱:kjc@cwxu.edu.cn
科技处
202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