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无锡学院校内科研机构年度评估的通知
作者:江晓菲 时间:2023-12-11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科研平台的管理,激发科研创新活力,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现启动我校校内科研机构年度评估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和原则
目的:全面评估2023年度校内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工作进展,客观评价科研平台的建设成效、对学科发展的支撑、人才培养和开放合作进展,分析存在的问题,促进科研平台良性有序建设运行。
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破除“五唯”倾向,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
二、评估组织
(一)评估对象:
校内科研机构(见附件1)
(二)评估周期:
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中期自评估):2023年12月25日前,各平台提交中期自评估表(附件2)至依托单位,由依托单位组织自评估,结果报科技处备案(附件2);
第二阶段(年度评估材料报送):2024年3月,准备年度工作报告(附件3,如上级主管部门有年度工作报告要求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格式准备报告),经平台依托单位审核后,报送科技处;
第三阶段(年度评估材料评审):2024年4月,科技处根据各平台报送的报告和数据,组织专家组评审,确定评估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
三、报送要求
2023年12月25日前,各平台报送中期自评估表(附件2);2024年3月15日前,各平台报送年度评估报告(附件3)。上述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送至科技处。
科技处联系人:江晓菲;电话:0510-80560201;地址:行政楼512室;电子邮箱:kjc@cwxu.edu.cn
科技处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