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教师: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已发布,指南详细内容请详见基金委网站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3年项目《指南》申请须知
1、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按照科学基金系统性改革总体部署,以构建理念先进、制度规范、公正高效的新时代科学基金体系为目标,在2023年推出以下改革举措,主要包括有:持续开展分类评审;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深入推进原创探索计划;促进学科交叉融合;继续开展“负责任、讲信誉、计贡献”(RCC)评审机制试点工作;强化多元投入,促进协同创新;推进国际科技交流合作;落实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统筹要求;持续落实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依托单位管理;深入实施科学基金学风建设行动计划。具体内容详见网站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400/。
3、2023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限项有调整,如非高级职称人员参与限2项;优青、杰青同层次人才计划只能承担1项;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重大仪器(部门推荐类)与科技部部分类别项目联合承担限2项等。具体内容请详见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规定(附件1):
二、2023年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1、2023年所有类型项目仍采取在线申报方式,申请人需在1月15日后登录基金委Isis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书,需要开通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本学院科研秘书开通申请账户并完及时善个人信息。
2、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请务必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申请项目的区别与联系,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申请的行为。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3、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加强科技伦理知识的学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当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提供相应附件材料。
4、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需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参与者简历必须通过系统重新生成,切勿使用2022年生成的pdf版本。
5、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规范填写个人履历,包括详细列出各时间段对应的职称,严禁不写中间职称只写最高职称,如“1986年至今教授”,严禁伪造或篡改相关信息。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论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6、根据预算管理方式不同,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包干制项目申请人应当本着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申请资助额度,无须编制项目预算。预算制项目申请人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合理填写各科目预算金额,只编报直接费用预算。包括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申请人根据附件3(预算表编制说明2023版),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据实编制。
7、2023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全面实施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材料原件)。
三、2023年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各二级学院不晚于2月24日组织完成一次院内评审;申报教师与3月2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由系统导出的完整申请书PDF版初稿;科技处于3月3-5日组织校级层面形式审查;3月6-9日为审查意见返修阶段;我校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3月10日12:00时。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为防止学术不端行为,基金委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2)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3)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4)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5)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6)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不得是已向其他渠道提交申请且处于受理、评审期的。
2、联系方式:
(1)网络信息技术问题请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系统技术(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2)学校科技处项目科咨询电话:80560082邮箱:kjc@cwxu.edu.cn。
科技处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