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公告

作者:江晓菲 时间:2022-11-07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教师:

根据《江苏艺术基金章程》,经江苏艺术基金理事会批准,《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范围、额度和方式

自2022年11月5日起,申报主体可自行下载查阅《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详细了解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资助额度、资助方式等。

二、申报条件、时间、程序和材料

(一)申报条件

“舞台艺术创作”“舞台作品滚动资助”“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养”四类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原则上为单位或机构。“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原则上为个人。各类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需同时具备的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请各申报主体认真查阅《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时间

2023年度江苏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时间为2022年11月5日至2022年12月12日。江苏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登陆江苏艺术基金官方网站(http://www.jsysjjgl.com),通过“江苏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2.高等院校所有申报项目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由高校统一组织报送至管理中心。

3.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提供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主体根据申报主体和项目类型,认真查阅《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严格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

三、具体要求

请各设区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积极进行宣传发动,详细介绍江苏艺术基金申报条件、申报方式和申报注意事项,组织动员各类艺术单位和广大艺术工作者高质量、高水平地申报艺术项目。

科技处联系人:江晓菲;电话:0510-80560201;地址:行政楼518室;电子邮箱:kjc@cwxu.edu.cn

科技处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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