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十四五”第二批重大项目的通知

作者:朱丁 时间:2022-08-26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按照新时期科学基金深化改革总体部署,根据“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的优先发展领域,经广泛征求科学家和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利用各级专家咨询委员会、双清论坛等开展深入研讨和科学问题凝练,现发布“十四五”第二批9个科学部80个重大项目指南(见附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定位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二、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条件。

重大项目申请人或重大项目课题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部分重大项目对申请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相关重大项目指南为准。

(二)申请要求。

1.重大项目的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2.每个重大项目应当围绕科学目标设置不多于5个课题,并分别撰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重大项目只受理整体申请,项目申请人应当是其中1个课题的申请人。

重大项目课题申请人与参与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每个课题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每个重大项目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含各课题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合计不得超过5个。

三、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项目。上一年度获得重大项目资助的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或课题申请人申请重大项目。

2.根据《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本年度批准重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计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审查范围,上述人员在《通知》实施范围内的各类型项目中,同期申请和承担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3.其他限项申请要求按照《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限项申请规定”执行。

本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请务必认真阅读,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7115.htm。

请拟申报本项目教师于2022年9月26日12:00前登录陆ISIS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https://isisn.nsfc.gov.cn/ egrantweb/)在线完成填报,并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材料。

科技处咨询电话:80560082。

科技处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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