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

作者:孙超 时间:2022-03-17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按照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苏科区发〔2022〕58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科技副总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省通知文件要求的申报条件见文件中的附件1。

2、各设区市委、县(市、区)委人才办,各设区市、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2022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的申报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支持政策

1、入选的科技副总,属省级科技人才,享受我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各项支持举措。

2、入选的科技副总,在任期间与企业签订了“五技合同”(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且企业投入高校院所30万元以上合作经费(其中宿迁地区企业投入高校院所20万元以上合作经费),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给予指导性计划立项支持。

三、申报组织

以企业为主体申报(人才和人才派出单位协助),向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同一人才限报一家企业,同一企业限报一名人才。各设区市汇总后统一报送。我校协助做好申报过程中服务工作。

四、时间要求

1、5月31日前

申报人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须上传所有申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其中项目申报书须带水印、有人才本人签名和申报企业盖章即可上传),截止时间5月31日。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或申报企业)将与网上申报内容相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胶装后报送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材料报送清单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A4型纸张,单面打印,胶装成册,注明正本和副本,其中正本中的信用承诺书、项目申报书、合作协议书必须为原件,副本可以是原件的复印件)。申报人(或申报企业)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要空项、漏项、缺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2、各市(县)区规定时间

各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报送推荐报告(附件2)、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及纸质申报材料时间从其规定。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0510-80560083

科技处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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